大概是秦菲雪說得太精彩,不少職員都圍過來聽,隻見她繼續說道,“兇手提前把死者轉移到天台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可死者的門就對着監控口,若有人進入死者住宅搬東西都會暴露在監控下。”
助理聽着都着急,“那兇手到底是怎麼做到這一步的?”
蘭斯眯眼,“機關裝置?”
秦菲雪點頭,“沒錯,就是一個類似于機關裝置的東西。米小姐所住的公寓在三十七層,而天台在三十九層,作案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對面的大廈都是寫字樓不是居民樓,所以兇手可以确保寫字樓内所有的職業者都下班,死者即便被挂在外頭也不會被人發現。”
助理驚愕,“将死者挂在外頭?”
“其實,這是諾德少爺給我的靈感,天台底下有一層突兀的台階,假如天台也有監控,那麼兇手往下跳,停落點就在那層台階,不過那得是雙人作案才能成功。”
“幫兇在死者的陽台接應順着繩子滑下來的兇手,而幫兇一定是死者最親密的身份,他可以利用查看監控自己心愛之人自殺的行為憤怒将監控毀掉,而兇手剛好可以趁機逃脫。”
蘭斯先生表情愉悅地大笑起來,“不錯,這的确更符合雙人作案的手法。”
秦菲雪打了個響指,“那麼,單人作案手法就不一樣了,兇手利用天台上突兀的台階将繩子捆緊,随即綁在昏迷的死者身上,将她懸挂。随即假扮死者被監控拍到,去往天台,拉起繩子,解開捆在死者身上的繩子讓死者墜樓。”
蘭斯皺眉,“但她被勒住腰間的痕迹,以及衣服上的褶皺也會被法醫判斷出來,這可就不是完美作案了。”
助理也點頭,“對啊,何況女人的力氣沒那麼大,可若男人是兇手,這虎背熊腰的哪能假扮得來死者,這說不通啊。”
秦菲雪環抱雙臂,“兇手就是男性,他的身高隻有一米六左右,身材瘦小,假扮成女人這不是輕而易舉嗎?”
助理一噎,這好像有點道理。
而秦菲雪則說繩子的事情,“有一種職業,恐高的人做不了。”
蘭斯倏然一怔,“高空作業的人?”
“雖說是高空作業的人,不過也會有人認為即便不是高空作業的人也不一定有恐高,為何就得鎖定是這些人呢?”
秦菲雪看向助理,“因為隻有高空作業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安全繩設備以及腰帶,确保死者身體不被勒出繩子的痕迹,就算法醫鑒定出腰間有裹住的痕迹,想到的會是繩子嗎?”
“而兇手一定是為那棟公寓進行過高空作業的人,所以他很熟悉能夠利用的任何東西,何況監控每個月都會被覆蓋。兇手提前一個月将自己的安全繩放置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等時機一到,他僞裝成公寓居民乘坐電梯到三十七樓,利用對内部的熟悉避開監控走安全通道上天台。”
“待入夜,确認死者睡着後利用繩索滑到死者家中的陽台潛入死者家裡,兇手一定是認識死者,并且對死者的有所掌握,也知道死者是郁抑症患者,晚上睡覺需要靠安眠藥入睡。”
“死者熟睡,兇手為确保死者過程不會醒來點燃迷香,而兇手隻需要在陽台靜置迷香燃燒的時間,再捂住口鼻進屋将迷香毀掉沖入廁所。把死者拖到陽台利用安全繩裝置固定好,換上與死者相似的睡衣跟假發低着頭從死者房間走出,故意讓監控拍到。”
“等到了天台,他拉動安全繩将死者拽起,盡管是身材瘦小的男人,可臂力始終比女人有勁。将一個同樣身型瘦小的女人拽上來并不是件難事,這樣就可以僞造他的不在場證明以及完美作案手段。”
“至于兇手如何避開監控逃脫,那就隻有安全通道了,因為安全通道沒有監控。他可以躲到第二天早上有人發現屍體的時候再假扮是業主從安全通道走下某個樓層離開。”
助理迷惑,“為什麼要躲到第二天早上才走?”
蘭斯先生緩緩起身,“因為白天是所有住戶出門的時間,如果他當晚就離開反而更讓人懷疑,倒不如将計就計,第二天混入出門的住戶當中乘坐電梯離開。”
助理恍然大悟。
秦菲雪看到他們詫異的表情,笑了下,“當然,任何完美作案手段在現實中都有破綻,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知道蘭斯先生認為這樣的作案手法是否輿情合理?”
蘭斯先生看着她,眼中有了一絲賞識,“沒想到,我侄子隻是給你提供的一個小小的方案,倒讓你想出這麼完整全面的作案計劃。”
“您過獎了,相比起您,我這些算不上什麼。”
“你倒是謙虛了,行吧,我答應你的條件。”說罷,他讓助理去準備采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