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律師緩緩站起身,把手中的文件遞上。
文件被提交到法官手裡,法官翻閱文件,眉頭皺了皺。
“這是被告人所有犯罪的證據,一個精神病患者,是怎麼能做到在意識得不到辨認且無法控制自己行為的情況下,如此有目标的規劃一件件案例呢,精神病患者在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犯罪,是無論對方是何人,都無法幸免,預謀性的行為更不構成是失控行為。”
法官看向被告方,“你們可有其他證據?”
被告方律師又提交了兩份證據,“被告人所有預謀性行為,是人格分裂障礙,被告人年幼時因為慘遭侵犯,患上嚴重心理疾病,甚至有人格替代行為,人格分裂患者無法控制自己另一個人格的行為覆蓋,所以,即便被告人是預謀性殺人,那也是蘇桐的第二個人格,并不屬于她本人行為。”
姜笙聽到這些話,唇緊抿,司夜爵察覺到她隐藏的情緒,伸出手覆在她手背。
姜笙轉頭看他,他微笑,給予她莫大的寬心。
人格分裂障礙,包括第二人格殺人事件的案例,的确是非常罕見的,連席下的聽衆都覺得匪夷所思。
完全把本人行為與另一個無法控制的人格行為泾渭分明的區别開來。
畢竟這是雙重人格犯罪案例,而醫院給出的确切診斷是證明殺人時是第二個人格狀态,兩個條件同時具備,那就是免除刑事責任了!
蘇桐看向姜笙,而姜笙也在看着她。
她眼裡似乎是勝利的姿态,像是在刺激着姜笙。
法官讓人把醫院的診斷書遞給原告律師,律師看了眼,眉頭緊皺。
司夜爵湊到身旁律師身邊說了什麼,律師點頭。
被告方律師這時說,“既然雙重人格犯罪案例以及醫院開出的證明都能夠驗證被告的确是處在于第二人格控制下的行為預謀殺人,那麼,被告人是可以免除刑事條件的。”
“等等,我方原告司先生有話要補充。”原告律師忽然開口。
法官點頭。
司夜爵支着下巴,看向被告方辯護人,“既然被告人是屬于第二人格殺人,那麼我想問的是,現在站在這裡的被告人,是誰。”
席下聽衆都愣了。
就連被告方辯護人也都怔了下,顯然沒有事先預備好。
法官問,“被告人蘇桐請回答。”
蘇桐面上沒有浮動任何情緒,“我是蘇桐,我的第二人格我不認識,我隻知道她叫淩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