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裡,鄭縣令正在挨個審問死者的家屬,他不辦案子已經很久了,這會兒咂摸了半天才想起來審問是個什麼流程。
挨個詢問了死者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子時左右,比較奇怪的是,三位死者都是在差不多的時間裡買的糕點,然而買完糕點後他們卻並沒有立即吃掉。
詢問下來的結果許清總結了一下,她大約是晚上九點收的攤,九點前三人買了糕點離開後,一直到子時也就是晚上十一點才回家,期間不知道去哪了。
而三人回家後便在差不多的時間裡,吃了被浸泡了毒藥的鳳梨酥,然後中毒身亡。
端木響檢查了三人所買的所有糕點,隻有其中的鳳梨酥被浸泡了毒藥。
所以在晚上九點到十一點之間,這個時間段很關鍵。
這三人肯定不可能自己下毒毒死自己,沒人會這麼蠢,但他們的糕點是怎麼被人做了手腳,為什麼偏偏是這三人,就值得讓人深究一下了。
鄭縣令隨後問出了這三人的一些身份信息,胖婦人的兒子是個護院,有小孩的那個是個送菜的,最後一個是個車夫。
重要的是,這三人都跟譚家有關系。
查到這,鄭縣令便覺得不太妙了,心裡也隱約猜到了一點,隻是心說譚森應該沒這麼糊塗吧,這麼明顯的栽贓,有用嗎?
不,如果沒有那位天下第一神醫的出現,還真是有用的!
因為那個扶苓水,普通的大夫和仵作根本查不出來,既然查不出來,那毫無疑問會指向清亭坊的糕點有問題,這栽贓也就成了。
偏偏半路冒出來個天下第一神醫,這下偷雞不成蝕把米,這個幕後兇手也算是倒了皿黴了。
譚森被叫到衙門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的計謀沒有得逞,但他卻一點也不慌張。
“這三人確實在我譚家做工,不過他們都是簽了賣身契的。”面對縣令的審問,譚森不慌不忙地回道,“我不知道他們是被誰下了毒,反正這事跟我沒關系。”
譚森大言不慚地說出這句話,顯然是料到了就算查也查不出什麼來。
“他們不是你雇傭的嗎?”鄭縣令奇怪地問,他奇怪的是這年頭還有人簽賣身契。
因為天災之下很多東西都損毀了,加上逃難的逃難,很多人背井離鄉,那些奴籍或賣身的人也趁機改名換姓換了個地方生活,誰還會蠢得跑回原來的主人家去被人奴役。
天災後大家重新上戶籍,所有百姓都是平民的身份,而且家家戶戶都能分到田地自己種糧食養活自己。
所以乍一聽到賣身契,鄭縣令還挺詫異的。
許清問李長亭:“簽了賣身契會怎麼樣?”
李長亭:“生死由主人做主,所以就算是譚森把他們毒死了,也是無罪的。”
許清皺了皺眉:“所以隻要譚森死不承認他想栽贓我們,我們就拿他沒辦法了?”
李長亭點了點頭:“對。”
這三人若是被雇傭的,那他們的死官府有權利追查到底還死者一個公道,但這三人是簽了賣身契的,隻要身為主人的譚森不追究,那官府就算查到底,查出譚森就是下毒之人,也不能把譚森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