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碧箫道:“早問過了。報案人是死者的丈夫,那名傷者的父親。是個啞巴,叫秦振海,喜歡賭博,是個不折不扣的賭徒,人送綽号‘賭命三郎’,今年四十五歲。她的妻子名叫趙豔萍,也就是死者,今年四十歲,昨天剛過的生辰。他的女兒名叫秦曉雲,三天前嫁給了宋學文,一個教書先生,家住安詳路萬事巷二十七号。昨天是回家給母親祝壽的,同時也是給父母彙報一下自己在夫家那邊的情況。”
宋瑞龍笑道:“呵!碧箫妹妹這速度還真夠快的。”
魏碧箫得意的笑道:“那當然了,是大人教導有方。大人不是經常說,遇到命案的時候,一定要先保護命案現場,然後第一時間查出死者的身份,你看看,門口站那麼多人,我到那裡随便一問,就有十幾個小夥子給我說答案。”
宋瑞龍看着趙豔萍的卧室道:“我們再去看看案發現場。”
魏碧箫還在關注着宋瑞龍手中拿的那個瓷盤子,道:“宋大哥,你還沒有說你從死者傷口處提取的那個簽子究竟有什麼用?”
宋瑞龍手中端着盤子,走到趙豔萍的卧室,把盤子遞給魏≠≌,碧箫道:“碧箫妹妹,你看看這個簽子究竟是什麼做的?“
魏碧箫把盤子舉上舉下,把腦袋換到左邊,又換到右邊,最後把腦袋放正了道:“這個簽子好像是竹簽。”
宋瑞龍道:“對,就是竹簽。那麼這根比螞蟻的腿還細的竹簽怎麼會出現這死者的咽喉處呢?”
宋瑞龍這樣問着,用眼睛看着魏碧箫,等待着她回答。
魏碧箫想了想,又看看死者的咽喉,道:“死者趙豔萍的脖子上如果有一根簽子的話,她晚上睡覺一定十分的難受,甚至根本就睡不着覺。況且這個簽子不小,如果是趙豔萍不小心紮上去的,她一定會感到疼痛的,她會想辦法把那個簽子給拔下來。”
宋瑞龍用低沉的聲音說道:“可是死者并沒有把那根簽子拔下來,她是睡得十分的安甯,直到有人把她警醒。”
魏碧箫瞪着大眼睛道:“宋大哥的意思是…”
宋瑞龍緩緩道:“我的意思是說這個竹簽不是趙豔萍在生前紮上去的,而是兇手用那把彎刀殺趙豔萍的時候留下的。”
魏碧箫驚訝的說:“不會吧?那把刀上怎麼可能會有竹簽呢?”
宋瑞龍看着魏碧箫,道:“你說呢?刀上怎麼會有竹簽,這不是很奇怪嗎?”
魏碧箫反複思考着,嘴裡輕輕說道:“宋大哥的意思是說,兇手拿的那把刀很可能是他在黑暗之中撿到的。他開始的時候也許隻是想去偷一點東西,後來他摸到了那把彎刀,于是就帶在身上防身用,或者是用來吓唬這家主人,以達到偷竊或搶劫的目的。”
宋瑞龍點下頭道:“分析的還算正确。剛剛我在這個房間還有外面的桌子上,那個放蘋果的竹籃裡邊都看過了。這把彎刀是趙豔萍家的,是用來削水果用的。它的刀身發亮,刀口并沒有卷曲的痕迹,也就是說,這一把水果刀并沒有削過除水果以外的其它東西,比如竹子,硬木棒什麼的。我又對趙豔萍的家查看一遍,發現她們家根本就沒有什麼竹子和其它的用刀削過的東西。這說明趙豔萍的家中是比較的富有的,她們根本就不需要自己拿着彎刀削竹子,編竹籃或者竹筐賣錢。從這把刀上和死者傷口處的竹簽子,可以斷定那把兇器不是趙豔萍家的。是兇手自己在半途中撿到的,或者也不排除兇手家就是做竹類器具的,本來就有那樣的刀,他出門就帶在身上了。”
魏碧箫驚喜萬分道:“宋大哥,你真是神了。如果抓住了兇手,問明了情況,果真是這樣的話,我請宋大哥吃紅燒獅子頭。”
宋瑞龍看着一地的鮮皿道:“紅燒獅子頭的味道的确不錯,可是碧箫妹妹在這種場合談吃的,你覺得自己看到了紅燒獅子頭還能吃下去嗎?恐怕心裡想的都是死者的屍體。”
魏碧箫皺着眉頭,臉上沒有一絲笑容道:“宋大哥,看你說的,我現在對什麼吃的都不感興趣了。”
宋瑞龍又認真的說:“我們要盡快的破案。每個縣隻要有命案發生,那裡的知縣就要把案情上報刺史府。案情重大的都有限期破案的,這個案子你覺得幾天能夠拿下來?”
魏碧箫笑着說:“如果是以前的宋縣令,這個案子恐怕得一個月拿下,可是如果是現在的宋縣令的話,也許三五天就有結果了。”
宋瑞龍俯下身子在趙豔萍的右手中指上一看,驚訝的拿起趙豔萍的手,在她的中指上看看,又看着魏碧箫道:“碧箫妹妹你再看看趙豔萍的中指,你能發現什麼?”
魏碧箫把趙豔萍的手拿在手中觀察之後道:“趙豔萍的這個中指有一圈是比其它的地方白的。看這個白色的痕迹,好像是一枚戒指曾經在這裡戴過。”
宋瑞龍看到魏碧箫把趙豔萍的手慢慢的放到了地上,宋瑞龍道:“戒指不見了。”
魏碧箫似乎明白了什麼,道:“趙豔萍晚上睡覺應該不會把戒指摘掉,那唯一的解釋就是兇手把那枚戒指給捋走了。”
宋瑞龍點頭道:“我已經在趙豔萍睡過的床上還有抽屜裡都找過了,沒有發現一枚戒指。這就可以肯定兇手是把趙豔萍給殺死以後,把那枚戒指給拿走了,其次,趙豔萍家的抽屜被翻的亂,不知道有沒有丢失什麼貴重東西。”
宋瑞龍走到卧室的門後,看着門框,道:“還有,把這半個皿手印也拓下來。這說不定就是兇手在殺了人之後,倉皇逃脫中留下的。還有靠近門的床頭櫃上的皿手印,也拓下來。”
宋瑞龍看着那個抽屜上的皿手印道:“這就說明,兇手在進屋之前是沒有偷到什麼值錢的東西的,所以他在把人殺死之後,又想再拿點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