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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狐皮

大漢時代周刊 喝口小酒 2922 2024-01-31 01:13

  偉大的軍事家、數學家東鄉侯趙啟明要授課了。

  聽到消息的李敢和奴兒都對此感到很興奮,但當他們得知小侯爺的所謂授課原來是進山打獵之後,李敢顯得有些無精打采,而從來沒有打過獵的奴兒卻更加興奮。

  午後,一行人行走在進山的路上。奴兒興奮難耐,不停的來回馳騁,李敢則滿臉不感興趣的樣子,始終跟趙啟明在一起,這樣一來馬建國就得不得多照顧着奴兒。

  難得又是個好天氣,晴空中萬裡無雲。但山林裡與馬場中不同,這裡的積雪沒有任何融化的迹象,足有膝蓋那麼深,馬蹄每一次踩下去都會留下一個深深的窟窿。

  趙啟明/心情不錯的打量着沿途的景色,對于打獵卻沒有親力親為的想法。

  一方面是因為這個年代的貴族圍獵,講究的是個“圍”字,一般都是護衛和獵犬去追捕獵物,沒有貴族老爺親自上陣的道理。當然另外一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上次遭遇野豬時傷了尾巴骨,知道現在想起來還隐隐作痛,所以他并不打算以身犯險。

  奴兒年紀尚幼,當然不能指望他能打回來些什麼。而同行的馬建國雖然是打獵的好手,但按照這家夥的性格應該會以保護小侯爺為重,不會離開太遠去打獵。這樣一來,李敢也就當之無愧的成為主力選手。

  趙啟明對這小子報以厚望,很期待今天回去的時候能吃到兔子,以及據說在這片山林中很常見的野雞。他覺得如果抓到野雞,回去之後一定要用自己帶來的陶罐炖湯,而如果抓到兔子,最好的做法肯定是拿來烤。

  想到這裡,趙啟明有些流口水。不過當他轉過頭時,發現李敢還是一副沒興趣的樣子,這讓他有些不滿,于是朝李敢說:“垂頭喪氣的幹什麼呢,打起精神來。”

  李敢騎在馬上,低頭躲過攔路的樹枝,有些失望的朝趙啟明說:“早知道師兄所說的授課是來到山林中打獵,我還不如在馬場溫習算術,多解幾個方程式呢。”

  “就知道解方程式,你這樣下去會沒有女朋友的我告訴你。”趙啟明斜了眼李敢:“而且以為今天真的隻是打獵嗎?”

  李敢不解:“不是打獵是什麼?”

  “打獵隻是其次,主要是為了鍛煉你們。”趙啟明裝出高深莫測的樣子:“我問你,作為軍中将領,将來征戰四方,是否會遭遇各種地形情況?”

  李敢點了點頭,等待下文。

  “你之前寫了《行軍總綱》,用算術計算各種地理環境下,行軍速度的數據,這個辦法很好。”趙啟明說着,忽然露出鄙夷的表情:“但有些東西,若是光憑數據來計算,無異于閉門造車。”

  “師兄所說,難道是讓小弟置身于山林之中,想象軍隊在山林行軍?”

  “不僅是想象在山林中行軍,還要設身處地的想象一下在大雪封山的情況下行軍。”趙啟明給予李敢一個别有深意的眼神:“生活中處處是學問,你要學的還有很多。”

  “師兄教訓的是。”李敢徹底明白了趙啟明的“用心良苦”,先是眼睛發亮,然後還有些懊悔的說:“早知道我應該多帶些人來,也好趁此機會進行一次數據統計。”

  “無妨。”趙啟明大手一揮:“你可以先從哪種獵物比較好吃入手。”

  “啊?”李敢有點發懵。

  “這也是很重要的數據。”趙啟明嚴肅的看着李敢:“塞外的風雪天氣很多,難免有帶領軍隊誤入山林的情況,作為将領你要就地取材,難道不應該先搞清楚,大雪封山的季節裡那種獵物最多?哪種獵物不需要經過複雜處理也能下咽?”

  李敢又一次明白了趙啟明的“用心良苦”,急忙朝趙啟明行了個禮,虛心的說:“師兄教訓的是,我這就去獵幾隻野物回來。”

  趙啟明欣慰的捋了捋不存在的胡須,滿意的說:“那就快去快回吧。”

  李敢來了興趣,精神抖擻揚鞭策馬,首先鑽入了山林。

  而本就在不停催促大家的奴兒,也變得更加興奮,擦了擦鼻涕之後,急忙跟了過去。

  倒是馬建國,在猶豫了一下之後,最終還是留在了趙啟明身邊。似乎在他看來,保護小侯爺要比保護奴兒更加重要。這無關身份,隻因為小侯爺比奴兒更弱而已。

  “之前聽你說,這片林子裡野雞最多?”趙啟明在馬背上彎腰,躲過了一根堆滿積雪的樹枝,朝馬建國問:“除了野雞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大一點的獵物?”

  “回小侯爺,大一些的也有,但是平日裡并不多見。”馬建國在前面一些的位置替趙啟明開路,回過頭來介紹說:“好在因為下了雪,獵物更容易被發現。”

  趙啟明點了點頭,想着如果最好能獵回去一頭鹿,沒注意旁邊的樹枝,被衣服挂了一下,馬上就有積雪落在了他的肩上。

  他拍了拍身上披着的那件毯子,忽然想起什麼,朝馬建國問:“我身上這件毯子是那天回馬場的時候某個牧奴披在我身上的,你知不知道這毯子是那個牧奴從哪買的?”

  馬建國疑惑的看着趙啟明說:“小侯爺身上的不是毯子,是熊皮。”

  “熊皮?”趙啟明吓了大跳,這可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馬建國仔細看了看,然後确定的說:“的确是熊皮,馬場裡有好幾件,風雪的天氣裡有馬駒走失,都是用這種熊皮裹着抱回來。”

  趙啟明恍然大悟,就說那個牧奴怎麼不要回毯子了,原來是公家的财産。

  不過把小侯爺當成走失的小馬駒一樣對待,未免太侮辱人了些。

  想到這裡,趙啟明看了看身上的熊皮。還别說,真不能怪他看走眼,這張熊皮光滑黑亮,皮毛散而不亂,質地也非常之柔軟,而且還沒有任何的異味,的确讓人很難聯想熊皮。

  “這麼好的質地,都能做成皮草大衣了。”趙啟明有些疑惑:“就算馬場能買得起這樣的貨色,拿來給走失的小馬駒用也太糟蹋東西了吧,為什麼沒給廄令大人做成皮衣?”

  聽到這話,馬建國朝趙啟明說:“回小侯爺,這張熊皮也不是買的,而是罪奴們從山中獵了狗熊,将扒下來的熊皮稍加處理之後所得。”

  趙啟明大感興趣:“那這處理皮貨的手藝還真是夠好的啊。”

  馬建國難得露出笑容說:“牧奴中有匈奴人,也有東胡,匈奴人倒也罷了,東胡寄居之地盛産皮貨,那些東胡來的人很多都有處理皮貨的手藝,還有很多人的祖輩本就是皮匠。”

  趙啟明點了點頭:“回頭給我找幾個東胡人,我跟他們聊聊。”

  馬建國有些疑惑的看着趙啟明,似乎不知道趙啟明見牧奴幹什麼,但既然小侯爺說了他也不敢多問,于是朝趙啟明說:“有這種手藝的很多,回頭我給小侯爺挑出手藝最好的。”

  說話間,馬蹄聲傳來,周圍樹枝上的積雪“簌簌簌”的落下。

  李敢和奴兒回來了,收獲頗豐的樣子。仔細一看奴兒,手裡正抓着兩隻兔子,舉過頭頂揮舞着,興奮的鼻涕橫流。李敢倒是沒那麼浮誇,但收獲比奴兒更多,不僅馬鞍上挂着幾隻野雞,馬背上居然還放着一隻小鹿。

  趙啟明深感欣慰,他已經預感到今天晚上的下酒菜将前所未有的豐富。

  不過,當李敢和奴兒來到跟前,趙啟明忽然發現,奴兒拿在手裡的不僅有兔子,還有一隻毛色雪白的狐狸。

  大概是瞎貓撞上死耗子,直接就給射死在雪地裡,也沒管狐狸是不是可以吃。

  但看到那隻白狐,趙啟明忽然萌生了一個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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