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皇最大的武器便是華國的曆史地位,和華國在整個亞洲的地位!
在全世界人的印象中,華國就是亞洲的主宰,這是美國在美洲的地位所不能比拟的!
美國人要不斷的向列強宣示他們的勢力範圍,宣示跑到美洲來,他們就要怎麼怎麼樣,而華國什麼都不用說,有人跑到亞洲來,最先要看的就是華國的臉色。
比如婆羅島上那個蘭芳國。
從漢朝到明清時期,每當新舊政權交替之時,不堪戰亂的百姓與沒落的權貴都會紛紛移居海外。
由于地緣上的毗鄰關系,東南亞成為中國移民的遷徙地和避難所。
這種漂洋過海到南洋謀生的移民浪潮史稱“下南洋”。
“下南洋”在福建、廣東、台灣一帶也稱“過番”,意指到南洋一帶謀生。
中國人一次又一次大規模遷徙南洋的背後,大抵上有三大原因:一是為戰亂和天災所迫;二是因為政治、經濟的原因;三是由于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
中國人的南洋路,一直到了明朝和清朝前期,才越走越寬,呈現大規模的遷徙潮。
“閩廣人稠地狹,田園不足于耕,望海謀生”福建、廣東一帶在當時較窮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難以維持。
為了謀生計、躲避戰亂,700多萬中國人漂洋過海,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謀生。
清朝初年,大量的難民、抗清失敗的明軍餘部以及不願侍奉清廷的明朝遺民,掀起了移民東南亞的高潮。
當時不少廣東人前往南洋謀生,由于廣東人擅長經商,因此不少從事貿易的人都很受當地酋長的敬重。
當時由于不少歐洲人前往當地騷擾,所以當地有華人社團從廣東省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镖的角色,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全稱“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華人所創立的第一個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最初并非政治組織,而是一家貿易公司。
清朝乾隆年間,廣東嘉應人吳元盛因為謀劃起義事洩,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在當地創建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為該公司首領。
後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為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蘭芳公司”。
後來不少當地的土著酋長都要求蘭芳公司保護他們,羅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蘭芳大統制共和國”,并擔任共和國元首,總攬國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間的協調工作。
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務,仍然由酋長負責。
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蘭芳共和國的成功,亦紛紛表示願意加入成為成員部族。
在國勢最高峰時,蘭芳共和國的勢力範圍占有整個婆羅洲。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歲的羅芳伯決定下南洋謀生,曆經風浪,從一個叫“三發”的地方上岸。三發,即今印度尼西亞的西加裡曼丹省。
羅芳伯來此之前,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早有許多人來到加裡曼丹謀生。
他們大都集中在該島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帶打工。
有的在農村種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則在山區開采石油和煤礦。
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生活環境極為艱苦,由于路途遙遠,他們得不到祖國的關心和照應,被乾隆皇帝稱為“天朝棄民”。
為了生存,他們需要團結互助,于是自動結成了不少類似“同鄉會”的組織。
乾隆三十七年,羅芳伯與百餘名親戚朋友漂洋過海,來到盛産金礦和鑽石的婆羅洲。
起初,芳伯以教書為業,他有文化、有膽識、有才能,又懂武術,身體壯實,既能團結僑胞,又能與當地土人合作,深受當地人民和華僑的擁戴。
加裡曼丹島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礦,資源豐富,還有港灣可發展交通,但其時該島内部各大小采礦公司之間互相争鬥,外部又有來自印尼的荷蘭帝國東印度公司的武裝入侵,内憂外患極為劇烈。羅芳伯在站穩腳跟後,積極聯絡蘇丹和當地土族頭人,成立華僑與當地民衆相結合的軍隊,奮力擊退外來入侵者,取得了東萬律的管轄權。
1776年,羅芳伯根據當地人民的意見,以東萬律為首府,着手建立“蘭芳公司”,1777年改稱“蘭芳大總制”共和國。
在他管轄下的110萬民衆一緻擁戴他為元首,元首稱為“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而當地土著居民則稱其為“坤甸王”。
其首領的傳承不是家族世襲制,而是類似于民主選舉和禅讓的形式。
政制分為司法、軍事、财政、經濟、教育5部分。
軍備方面:開辦軍械廠,鑄造兵器,除軍事戰略要地派駐少量常備軍外,其他地方沒有駐軍。平時大家各安本業,抽調适齡青年練習射擊,一旦有事,就征召這些青年組成軍隊(類似當今的預備役)。
财政方面:設稅收督察官,實施征稅來充實國庫;征收商人的貨物稅,并且以出口創收為原則。比如開金礦的,要交“腳仿金”,種田的,要交“鴉息米煙戶錢”,做生意的,也要抽稅。并發行了自己國家的貨币。
經濟方面:積極擴充市場;礦産由國家組成公司(現在的說法就是國企),實施統一經營。
教育方面:舉辦漢文學校,聘請儒士執教,以中國傳統文化為重點。
司法方面:以天地會綱領為基礎(蘭芳公司在與天地會進行了艱苦的軍事鬥争之後,吞并了天地會,所以天地會比較系統完整的綱領也被蘭芳吸收),進而修訂為普及易行的法規。官員除了組織抵禦外敵和征稅,另一項主要工作是“斷案”,重罪要斬首示衆,打架鬥毆要抽藤條(鞭刑),口角是非要紅綢大燭賠禮道歉。
蘭芳共和國的國旗為黃色長方形旗幟,黃地紅字,上書“蘭芳大總制”幾個大字。
規定以各式漢服為國家節日禮服,官員平時或長袍馬褂,或身着西服。
士兵則穿的是清朝綠營兵的服飾。
羅芳伯擔任大唐總長後,開始實現他的政治理想,以他特有的政治天賦,開始推行民主管理。
帶領當地人民及僑民披荊斬棘,苦心經營,使得婆羅洲的坤甸、東萬律、沙拉滿、山口洋等地,由荒涼之地一躍成為富庶的“金礦之鄉”、“魚米之鄉”,成為當地人民和僑民美麗的家園。
羅芳伯當了十九年的國家元首,于公元一七九五年病逝,他活了五十八歲。
随後,由全國公民選出江戊伯繼任國家元首,此後還有七人擔任過這個職位。
1886年,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小國,遭到荷蘭殖民主義侵略軍的猛烈進攻,全國民衆進行了頑強抵抗,終因武器太差而失敗,這個華人國家也不幸滅亡。
蘭芳共和國共存在了110年。
為什麼這麼小的一股勢力,就可以跑到海外去建立政權?
這一點,最能體現華國這塊金字招牌在亞洲的地位!
羅芳國剛剛建國,羅芳伯就派人回清朝觐見乾隆皇帝請求稱藩,但清廷以海盜匪巢視之,并未接受這個南洋華人在海外建立的國家。
為此,羅芳伯郁郁而終,臨終前他還交代國民,無論今後誰為國家領導,歸順大清之心決不可變。
當時羅芳伯等人想要歸順清朝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想找到一個強大的靠山。
當時的東南亞并不平靜。荷蘭殖民者在1596年就侵入印尼,1602年成立了具有政府職權的“東印度公司”,不斷在印尼諸島進行侵略擴張。
荷蘭殖民者一直對蘭芳共和國虎視眈眈,并不斷派兵侵擾。
羅芳伯等國家領導人認為,如果僅僅依靠蘭芳小國的力量,很難抵抗荷蘭殖民者,隻有借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鎮住荷蘭人。
蘭芳的這一舉措起到了一定效果。
羅芳伯向清朝稱藩的願望雖然未能實現,但清政府最終同意與蘭芳共和國開展貿易。
蘭芳也借助此點,向外制造假象,宣稱蘭芳已經是清朝的藩國。
此舉果然唬住了荷蘭人,當時的清朝正處于康乾盛世,荷蘭人擔心對蘭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對,他們不得不停止對蘭芳的騷擾。
到了晚清時期,荷蘭人認識到清朝已經衰弱,無力顧及南洋。
于是荷蘭人趁着1884年中法戰争之機,入侵蘭芳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人民在大總長的領導下,一方面全力進行抵抗,另一方面火速派人請求清朝派兵支援。
但此時,清朝自身的統治已搖搖欲墜,根本顧不上去援救蘭芳。
得不到清朝的支持,武器裝備又與侵略軍相差很遠,蘭芳共和國終于被荷蘭殖民者滅亡。
不過,由于害怕清朝做出反應,荷蘭當時還不敢公開宣稱已經滅亡蘭芳,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以便進行統治。
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後,荷蘭才正式宣布對蘭芳地區的占領。
清末都已經弱成什麼樣子了?
荷蘭身為次強國家,仍然害怕的要死,可見統一的華國,在國際上的地位,有多麼的高!
當然,華皇手中也就這麼一張牌,除了曆史給予的國際地位,這頂多算是張假虎皮而已。
中國近代,我們是全方位落後西方文明社會,華皇一直認為承認這點并不可恥。
很多人,一談及此處,立馬就跳腳說,我老祖宗比西方那群猴子闊多了,或者就是,都怪皇上被奸臣蒙蔽那一套。
雖然華皇統一了華國,已經糾正了很多錯誤的想法,公布了很多滿清的劣迹,并且尋找了很多的理論依據,但是即便是在有華粹黨這種現代政黨的帶領下,整個國家也不是說開化就開化的。
還是那句話,清朝弱,而且已經弱成了軟體動物。
不然怎麼西方那群猴子突然就把我們打成了猴子呢?
怎麼皇上身邊的奸臣老是攆都攆不走?
皇帝隻是統治階級的利益代言人,中國要扭轉乾坤,整個統治階級都要換,有背叛階級之個人,無背叛階級之階級。
華皇現在就換了階級,新興的資産階級上台,聯合工農,但是華國的起步實在是太晚,1877年才開始。
所以,華國現在就像是一隻披着假虎皮的沒有骨頭的老虎,不能說還在睡覺,其實已經醒了,全國的華粹黨人數已經超過了8千萬,再說沒有醒,就是自欺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