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殺少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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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經說過,一名基層公安機關法醫的日常工作,很大一部分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法醫對死者死亡方式的判斷,關系着這起案(事)件的定性。看似簡單,其實是一件非常複雜而且責任重大的工作。法醫的老祖宗宋慈的著作《洗冤集錄》概括了此類工作,在看似普通的死亡中,通過細緻的檢驗、分析、探索,明察秋毫,發現犯罪的痕迹,便是法醫之所以能夠為死者洗冤的關鍵。
為了防止在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出現纰漏,大部分法醫會用非常謹慎的态度對待此類現場和屍體。一般情況下,法醫會去非正常死亡的現場,對現場進行勘查,對屍體進行簡單的屍表檢驗,初步排除他殺可能,查清事情的原委,然後再将屍體運回法醫中心或者殡儀館,對屍表進行進一步檢驗,防止有一些不易被發現的線索遺漏。綜合上述的全套步驟,法醫會給辦案單位提供一個綜合報告,寫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所謂的死亡方式就是指他殺、意外、事故、災害、因病猝死或者是自殺。
每天早晨9點,是南江市公安局法醫中心法醫集中進行屍表檢驗的時間。
前一天出現場後拉回中心的屍體,會在這個時間統一進行屍表檢驗,以便進一步排除他殺可能。
這一天很平靜,隻出了一起初二女學生跳樓的現場,沒有其他的現場。
這個小女孩是在新豐中學的教學樓下被晨練的老大爺發現的。我們早晨8點趕到現場的時候,小女孩的屍僵已經形成得比較堅硬了,結合其他的屍體現象,推斷她是在前一天晚間10點左右死亡的,也就是說是在晚自習結束一個小時後死亡的。這個時間,教學樓周圍确實很少有人。這所中學位于郊區,是一所私立中學,一半學生住校,剩下的一半學生基本都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家的孩子。學生們每天晚上9點自習結束後,便會各自回宿舍或回家。
根據前期調查,這個小女孩的家離學校較近,不住校。她的母親在20公裡外的工廠打工,住在工廠;父親在自家村邊的小魚塘以捕魚、賣魚為生,酗酒。父母對這個小女孩關心極少,也從未去學校接過小女孩下自習。經查,事發當晚,小女孩的父親李斌因和村民聚會酗酒,在家中睡了一晚,直到村幹部通知他女兒死亡,才迷迷糊糊地跑到了現場。
通過現場勘查,教學樓的樓頂鐵門上隻發現了小女孩的指紋,證實是小女孩自己走上樓頂。樓頂邊緣發現了小女孩整齊的足迹,證實小女孩确實是在樓頂邊緣站立過一段時間。
小女孩穿着整齊的校服,校服的口袋裡放着一張紙條。紙條上工整地寫着幾個字:“活得痛苦,不如去死,媽媽我先走了,您保重。”
這是一紙遺書。經過文件檢驗技術人員的比對分析,确證就是小女孩自己所寫。
有了以上的結論,結合初步的屍表檢驗,這起事件确定為一起自殺事件,結論鐵闆釘釘,毋庸置疑。
在我們結束現場勘查的時候,現場旁邊飛快地駛來了一輛面包車,車門一開沖出來一個30多歲的女人。她沖到小女孩的屍體旁邊,凝視着小女孩蒼白的臉,眼神中充滿了憐愛,卻并沒有過激的表現。随後,她又扭頭看了一眼傻在一旁的孩子父親李斌,重新回到面包車裡。
經過對李斌的詢問,我才知道剛才的女人是小女孩的母親。雖然失去親人的悲痛表現各不相同,但是這個女人的淡定實在讓我有些吃驚,她用兩個眼神就完完全全表達了心中所想?尤其是投向丈夫的那個眼神,說不清是責怪,還是怨恨,總之,是一種難以描述的眼神。
早晨9點,法醫中心屍體解剖室。
今天似乎應該是輕松的一天,隻有一個已經明确了性質的事件的屍表檢驗。小女孩依舊穿着那身整齊的校服,安靜地躺在解剖台上。天氣已經有些熱了,屍庫的管理員清晨6點就将小女孩的屍體擡進解剖室裡進行化凍,以保證屍表檢驗的順利進行。
小女孩其實長得非常可愛,濃眉大眼、鼻梁高挺,13歲的她發育得比同齡的孩子更成熟。這是一個應該天真懵懂的美麗年齡,小女孩卻寫下了那麼絕望的一句話,然後輕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墜傷的特征是外輕内重,全身損傷應該是一次形成,内髒破裂,出皿卻較少。女孩的全身都沒有發現開放性損傷,隻有鼻腔和外耳道流出少量殷紅的皿迹,加上眼周伴随着的青紫痕迹,都是顱底骨折的表現。沒有開放性損傷,也就意味着沒有多少體外的出皿,現場也不皿腥。小女孩就那樣幹淨地躺在那裡,安安靜靜的,像睡着了一樣。
我伸手探查了小女孩的後枕部,發現有一塊巨大的皿腫,于是我用止皿鉗輕輕敲打了小女孩的額頭,發出了“砰砰砰”的破罐音。可以肯定,這個小女孩是高墜緻顱底骨折、顱腦損傷而死亡的。
“現在的孩子,學習壓力真的有這麼大嗎?不至于動不動就自殺吧?”我感慨道。
“聽說她家裡人很少關心她。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估計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飙哥一邊分析着,一邊和我一起脫掉了小女孩的校服。
意外出現了。小女孩的身體上居然發現了隐約的疤痕。
“看來我們要重新分析小女孩自殺的動機了。”飙哥皺了皺眉頭。
“疤痕呈類圓形,與皮下組織無粘連,表面皺縮,多個疤痕形态一緻。”
我邊檢查邊描述形态。
“這……是香煙燙傷的啊!”飙哥感歎道,“雖然她不是瘢痕體質[1],疤痕形成得不明顯,但是這麼多處形态相似的疤痕,還是應該考慮是香煙燙傷的。”
“她才初二,沒聽說有什麼不良記錄,是個老老實實的小孩子。”我說。
“看來,通過這次屍表檢驗,我們發現了新的犯罪。”飙哥惋惜地搖了搖頭,“虐待。”
我的腦子裡迅速浮現出小女孩父親的模樣:“你是說,是她爸爸幹的?沒有依據啊。”
“調查反饋回來的情況,小女孩除了上學就是在家做作業、做家務,沒有其他的活動軌迹,誰又有機會能夠這樣欺負小女孩而不會被她的家人發現去報案呢?再說,你仔細想一想小女孩的遺書,她是在和她的媽媽告别,并沒有提到她的父親。”飙哥分析道,“這是很反常的現象。小女孩的母親在外打工多年,她一直都由父親照顧,自殺前卻不提她的父親,這是為什麼呢?”
我點頭表示同意。
一分鐘不到,飙哥又改變了他的判斷。
“這可能不隻是一起虐待案件了。”飙哥檢查完死者的會陰部,說,“是強奸。”
我國的刑法規定,凡是和十四周歲以下女性發生性關系的,一律以強奸罪論。
“處女膜可見多處陳舊性破裂口。而小女孩到她死的那天,剛剛才十三歲半。”飙哥補充道。
“這個,不會也是她爸爸幹的吧?”我頓時一陣作嘔,惡心的情節在腦中浮現。
“依據上述的分析,不是他,還能是誰呢?”飙哥用止皿鉗夾着紗布,提取了死者的陰道擦拭物,“不管怎麼樣,趕緊做出DNA結果再說别的。另外,得找辦案單位趕緊把她的父親控制起來。”
通知過辦案單位,我們将檢材送往DNA實驗室。
四個小時以後,DNA實驗室傳來消息:在死者陰道擦拭物中檢出人的精斑,但是和死者的DNA比對後,确證精斑的主人和小女孩無親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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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嘛,這麼惡心的情節也隻能編編電視劇,怎麼會在現實中發生?”
否認了這是一起亂倫事件後,我感覺如釋重負。
“DNA的結果隻是肯定了不是她的父親幹的,但是,沒有肯定不是李斌幹的,對嗎?”飙哥說。
“你的意思是說,李斌可能不是她的親生父親,所以李斌的犯罪嫌疑還是最大的,是嗎?”我很快理解了飙哥的意思,問道。
“是的,如果這孩子不是李斌的親生女兒,那麼李斌作案的嫌疑就更大了。”飙哥說,“打電話問問,這麼久了,怎麼辦案單位還沒反饋抓人的消息?”
我剛把電話拿起來,發現偵查員小張卷着褲腿、滿頭大汗地跑了進來:
“這邊結果怎麼樣?”
“有生物檢材,但是不能肯定是不是李斌幹的,人抓到了嗎?”飙哥緊張地看着小張。
“他……可能畏罪潛逃了。”
原來,偵查員趕到李斌家裡時,發現家裡隻有小女孩的母親陳玉平一個人。據陳玉平陳述,她知道女兒自殺以後,就去工廠結了工資、辭了工作,但當她傍晚回到家裡的時候,發現丈夫李斌并不在家,而且他平時捕魚用的工具和工作服也都不見了,當時她以為李斌是去捕魚了,可等了一個晚上,一直到民警到家裡找人時,李斌仍沒有回來。幾名民警在他家附近可能藏身的地方都進行了搜索,依舊一無所獲。
“我先趕回來了,他們去李斌經常捕魚的水塘附近找去了。”小張一口氣喝了一杯水後說道。小張看到飙哥一籌莫展的樣子,神秘地笑道:“飙哥,你看我帶回了什麼?怎麼樣,有證據意識吧?”
我們擡眼一看,小張的手裡拿着一把破舊的牙刷。當時的南江市,基層民警對提取DNA證據都有了一定的認識,這次小張在搜查李斌住處的時候,順便提取了李斌的牙刷,這根牙刷上面,很有可能提取到李斌的DNA。
飙哥很是高興,把牙刷送到DNA實驗室,對DNA實驗室的同志說:“看來,你們又要辛苦了。”
話音剛落,飙哥的手機鈴聲驟然響起,飙哥一看是前線偵查員打來的,迅速接通了電話:“怎麼樣?有什麼情況?”
“我們在一個水塘邊找到了李斌的一些捕魚工具和他的膠鞋,還有他平時當作小船劃的木盆,懷疑他可能是在捕魚的時候落水了,現在正在打撈。”
“落水?”這一結果,出乎了我們意料,飙哥說,“走吧,我們還是去現場看一看吧。”
我們在颠簸不平的土路上整整行駛了三個多小時,才到達了偏僻的現場。
到現場的時候,李斌的屍體已經被打撈了上來,濕漉漉地放在岸邊,頭發還在滴着水,在夕陽的照射下,顯得陰森恐怖。
屍體的周圍站着幾個民警,也濕漉漉的,看來為了打撈這具屍體,費了不少勁兒。陳玉平也已經到了現場,呆呆地坐在一旁,村長在和她說着什麼,但她就像沒有聽見一樣,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木木地看着前方,沒有痛苦,沒有絕望,沒有悲傷,就那樣平靜地坐着。
死者衣着整齊,指甲青紫,口鼻腔附近還黏附着泡沫,窒息征象明顯,口唇和頸部沒有損傷,兇腹腔膨脹。我用止皿鉗擴張死者的鼻腔,發現裡面有不少泥沙,再撬開閉合的牙列[2],發現口腔内也有不少泥沙,這些都是典型的溺死征象。所謂的溺死,就是生前入水、溺水死亡,而不是死後抛屍入水,這一“溺死征象明顯。”我一邊檢驗一邊和飙哥說,“他不會是畏罪自殺吧?”
“不會,他要是自殺,沒必要帶着這麼多工具,還有木盆。”飙哥指了指旁邊的一些捕魚工具和木盆。
“是啊,有道理。可是他水性很好,怎麼可能是意外溺死?”我疑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