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就是一些關于控火的理論知識,包括一些手法,火、元氣、靈識之間關系,你自己認真研究吧,後面的路還很長呢。”
老古的虛影晃晃悠悠的又飄回了星辰戒中,然後偷偷地向外面瞟了兩眼,這才狠狠地握着拳頭,猛揮了兩下。
耶耶耶耶耶!
天才?這麼平庸的字眼怎麼能匹配這小子的天賦。
死記硬背誰都會,關鍵是理論能夠聯系實際,要靈活運用,懂得辨别這個就太難了。當初,自己是花了整整三天時間才記下這些知識,師傅當時看自己時的那種眼神,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
現在,出來一個更狠的,璞玉啊,不對,完美無瑕的璞玉啊,天上掉下了個大香餅……大璞玉!
老古決定,有時候胡蘿蔔要有,大棒必須也要有,玉不琢不成器,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這塊玉産生驕傲自滿的情緒。
老古剛開始的時候很興奮,過了幾天時間,漸漸地煩躁起來,這小兔崽子搞什麼名堂,控火的理論雖然難度上要大一點,但以淩動表現出的天賦,應該早就背的滾瓜爛熟才對,怎麼到現在還捧着古簡在研究,是不是自己對他的期望值太高了一點。
“臭小子,是不是遇到什麼難題了,說出來聽聽,不要一個人閉門造車。”老古還是忍不住說話了,人才難得,該打壓的時候打壓,該鼓勵的時候也要鼓勵,胡蘿蔔和大棒,一個不能少。
淩動點點頭:“嗯,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對勁,但又找不到什麼原因。”
“不錯,就是要有這樣的态度,這些基礎知識雖然是理論性的東西,但也要有鑽研精神,你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這就說明你鑽了進去。”
老古很滿意地歪着嘴笑,自己的想要的效果達到了,年輕人遇到一點挫折,挫一挫銳氣,總的來說是利大于弊。
“說說看,有哪些地方不明白。”
淩動歎了口氣,右手一握再一張,冒出一團紅燦燦的火焰。
老古的表情瞬間凝固住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淩動手中的火焰,像看到了一個**裸的美女一樣。
“你,你……凝聚出了真火。”
這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的真火。
淩動翻遍了那堆古簡,又花了十幾天的時間,依靠無名訣從氣海内的那一粒種子中,提取出火屬性能量凝聚出來的,雖然跟九龍雷罡火這樣的不死火不能比,但絕對超過一般的凡火,這也幸虧他在赤岩谷中煉化了火雲犼靈台骨片中的能量,要不然……
嘿嘿,天賦有時候也需要那麼一點點的運氣。
老古的思維世界開始稀裡嘩啦地崩塌,頭都有點暈,蒼天啊,大地啊,神仙姥姥掐掐我吧,這特麼是在做夢嗎,僅僅靠着控火的理論知識,居然能凝煉出真火,這……逆天般的牛叉,牛叉到逆天。
“老古,我試過了,為什麼我的火焰在煅燒的時候,冒出的總是黑煙。”
行行有道道,作為鑄器師,掌握的真火不同,控火的方法也有很多種,但萬法同歸,本質是一樣,判斷控火的等級高低,就是看煅燒材料時,火焰冒煙的顔色,黑、白、藍、青、紫,黑色自然是最低等級,紫色是最高等級。
“不要好高骛遠,年輕人,慢慢來,飯要一口一口吃,不然會噎死的。”
老古恨不得大哭一場,他娘的這上哪說理去,這下子剛拿金剛鑽,就攬瓷器活,黑煙?操,這好歹也是職業級的水準,記得當初自己第一次凝聚出真火的時候,手都炸爛了幾回,才敢嘗試着去煅燒。
“看來,我的手法還是不行,我再練一會吧。”
淩猛人現在真的很忙,上午打魔獸,下午要研究控火的手法,時不時還要花點時間遛犼,每天睡覺之前還不忘與八荒爐的器靈培養培養感情。
小火苗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起碼,不再無緣無故地“發火”了。
時間又過去了一個多月,天驷峰除了峰頂,大部分的雪已經融化了,叢林中,偶爾還會聽見夏蟬的鳴叫聲。
淩動的黑袍換成了青衫,因為十七歲正是男人那個什麼……長身體的原因,個頭比在落鏡城時高了一大截,也壯實了許多,黝黑的頭發重新生長了出來,臉部的輪廓少了一絲稚嫩,多了一份粗犷,東勝山脈的驕陽将皮膚曬成了古銅色,硬朗的肌肉線随意地勾勒着,整個人看上去很健康!很陽剛!很俊逸!
“砰!”
一聲巨響,東勝山脈的一座山洞中,冒出一陣黑煙,接着一人一犼非常狼狽地竄了出來。
“火,火哎……臭小子,叫你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你特麼還要不要小命了。”
老古心都碎了,其實他可惜的是他的鼎爐,這已經是第四個了,每一個可都是價值不菲的寶貝。
“可惜了,就差一點。”淩動撣去身上的火苗,又搓了搓臉上的煙灰。
“老子這點家當遲早全毀在你這個小兔崽子手裡。”
“下次注意,下次注意。”淩動從地上撿起一根變了形的鐵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失敗就會有原因,淩動最善于的就是思考,手法問題?火焰問題?感知問題?……都有一點點。
元氣控制火焰,靈識感知溫度,同時還要感受金屬的内在變化,包括最後的褪火,五行中金、火雙屬性,這個時候就得到了體現。
當然,鑄器不僅靠的是火焰的控制,溫度的感知,手法的技巧,更靠的是用心,用心才能決定境界,說起來簡單,其實這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再好的精鐵不經過成百上千次的錘煉,也成不了大器。
那塊黑曜精鐵現在還是放在八荒爐中,就淩動現在的水平,不是不敢動它的心思,而是還不具備這種資格,不過,對于将來拿它鑄造什麼,他早就想好了。
對風雷斬奧義的領悟,就是對變化的理解。兵器的使用,肯定離不開這個範疇,所以,像刀、劍、槍、棍等一類的兵器,淩動都可以上手,但還是決定将來要拿黑曜精鐵鑄造出一把刀。
原因?
耍劍的飄逸,佩刀的霸氣,使槍的……有點那個,總不至于整天後面背着一杆長槍,看起來不協調不說,走起路來也不太方便,還是刀好,再說,淩猛人一直走得就是霸氣路線。
日落西山,東勝山脈中升起了一堆篝火,當然不是為了取暖用的。
淩動手裡拿着一根細鐵棍,鐵棍的另一頭串着一隻獠牙兔,在火上來回翻烤着,火苗亂竄,香味四溢。
小呆盯着已經油光閃閃的獠牙兔,流着哈喇子,一頓狂吼。
淩動的手在這個時候停頓了一下,然後望着不遠處的灌木叢笑道:“獨樂樂不如衆樂樂,兄弟,出來一起吧。”
灌木叢被撥開,一個白白胖胖的少年走了出來,小呆吼得更兇了,如果不是淩猛人安撫的快,早就撲上去了。
“兄弟,你也太會享受生活了。”少年拍着手,眼睛眯成了一道縫,“小弟佩服啊,你的嗅覺絕對比狗還靈。”
“那倒不至于,你咽口水的聲音實在……太大了。”
少年不好意思地擺了擺手,“雷蒙,認識一下,祖孫三代都是強盜。”
好有個性的自我介紹,這小子難道是要打劫嗎。
“淩動。”
“淩兄弟真是爽快,咦……你的這隻狗在哪染的毛,很有氣勢,下次我把我家那隻戰狼也弄一下。”
“雷兄弟真是有個性。”淩動笑了笑。
雷蒙,聽語氣,看表情,應該是個有意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