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嬌看着鏡子裡白發蒼蒼的人影,再看看空蕩蕩的屋子,覺得這一輩子過得還真是蒼涼。
她從少兒時代,從青春年華,到白發蒼蒼,從來都是一個人。
沒有人關心她想要什麼,從來都隻想着從她這裡得到什麼。
為什麼同樣是于家的孩子,就因為她是女孩兒,是姐姐,就理所應當為弟弟奉獻一輩子。
從小,家裡條件不好。
她從六歲起要早早起來幫家裡煮飯炒菜做豬食。
管大人的飯菜,管家裡的豬、雞、鴨,平時除了做飯洗完掃地,收拾家裡的一切東西,還要上山打豬草,也是家裡窮,買不起牛,不然,連牛草也要一起割了。
而隻比她小一歲半的弟弟什麼也不要做。
對這個,她當時很有意見。
媽媽說,弟弟還小,才四歲半,哪能幫你幹活?
可是她忘了,她四歲多的時候,矮矮小小的,夠不上竈台高,就要架着一個椅子生火做飯了。
爸媽每天去山上幹活,要不是開荒,就是種地,家裡田地少,隻能多開荒。
她後來長大了,回想這一段日子,知道爸媽也很辛苦,她應該多做一些,多做一些,沒什麼幹洗,可是為什麼,從來幹活兒的人都是她?
她十歲,弟弟八歲。
那個時候已經在上學了。
家裡交不起學費,因為她哭着喊着要上學,爸媽好不容易答應,帶着她去學校。
第一個學期,向學校賒欠學費,第二個學期再去,弟弟不高興了。
因為上個學期老師在學期末尾的時候,讓姐弟倆回家拿學費。
全班也不止他們兩個被趕回家催學費,可是弟弟就是覺得顔面無光,第二個學期再開學,說什麼也不願意賒學費。
而家裡的錢,剛好夠交一個人的。
爸爸說:“嬌嬌啊,女孩子家讀那麼多書沒有用,隻要長得漂亮,手腳利索,将來找個好人家了就行,要不咱就不讀書了?”
她不肯,可是胳膊拗不過大腿。
最終還是辍了學。
天知道,她看見别的孩子在校園裡拿着課本大聲讀書,多麼想自己也是其中一個。
她的成績一向都的班級第一,老師最喜歡的學生就是她。
她打豬草的時候,悄悄從教室後面經過,悄悄躲在外面聽課,被老師發現了,老師并沒有罵她,反而把用過的課本給她。
她寶貝似的收了起來。
可是家裡忙啊,忙的沒有時間讓她看書。
那幾本書,帶着老師憐憫善意和期望的書,就這麼被擱置。
然後她的日子就在家務和瑣碎中度過。
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卻不知道忙出什麼效果,家裡的條件一直那樣,就算做死了還是那麼窮。
她搞不懂,她每天這麼累是為了什麼。
弟弟要寫作業,弟弟要買連環畫,弟弟要買玩具槍,弟弟要看動畫片……弟弟要做什麼都可以,她卻隻有幹活幹活。
她也不是沒反抗過,自從辍學,她就在家裡沉默起來,又一次故意不給豬喂食,媽媽回來之後聽見豬叫得那麼慘,劈手就是一巴掌。
“你作死啊,成天兒就知道玩,豬餓了你沒聽到嗎?”
豬餓了她着急,她餓了也沒見她這麼着急。
她餓了,病了,從來都是挨過去,媽媽從來不關心,豬養大了可以用來賣錢,她吃了飯買了藥能給媽媽什麼?
就是浪費糧食浪費錢。
也許要不是她還有點用,能幫家裡的事情做好,媽媽估計不給她飯吃。
日子熬啊熬,好不容易過了下來。
終于到了她十五歲的時候,她迫不及待地跟着同村的姐姐去打工。
學做裁縫,從開始的剪衣袖,釘扣子,到後來能完整地裁出一件衣服。
她在廠裡表現好,手腳勤快,被一個大姐看重,要教她做衣服,當時那位大姐很有名氣,是廠裡做衣服最好看的裁縫。
她很欣喜,忙不疊的答應,從此跟着大姐好好幹活,加班加點,手腳勤快地在大姐手下學着。
二十二歲的時候,經人介紹,她認識一個隔壁廠子的小夥子,兩人慢慢走到一起,除了一年多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于嬌帶着人回家,爸媽一聽對方的工資比于嬌還低,堅決不同意。
“隻要我還活着一天,你就别想嫁他,于嬌,你死了這條心!”
于母堅決反對,甚至以死相逼。
于父也在一邊道:“嬌嬌啊,這件事情咱們再商量一下,我從小就跟你說,女孩兒嫁人跟第二次投胎一樣,你怎麼都要找個經濟條件好的,家裡有錢的,像你這個有什麼用,錢都沒你多,你還是想想吧,難道你要嫁過去養着他一家人?”
她反駁了,可最後沒用,爸媽不知用了什麼方法,搞得那個小夥子見了她就躲。
爸媽想把她嫁給有錢人,因為她樣貌不錯,性子不錯,陸陸續續拜托别人給她介紹那些有錢人、老闆之類的。
也有人相中她,可是她怎麼也不同意,就跟他們死擰着。
這一擰就擰到三十歲。
三十歲那年,二十八歲的弟弟忽然腎髒衰竭,住進醫院。
怎麼治也治不好,最後醫生說要給于子華換一個腎髒才行。
全家人都去做了檢查,最後确定,于嬌的腎是最合适的。
于嬌割了一個腎給于子華,雖然對于這個弟弟,她一向羨慕嫉妒,有時還有一絲絲恨,可再怎麼說,他也是她弟弟。
她不能看着他去死。
再說爸媽也不會同意,他們生怕她不肯,那段時間看着她,就像看犯人一樣,生怕她帶着錢跑了。
弟弟的病好了,但是也花光了她這麼多年的積蓄。
他的幾十萬手術費是她總十五歲出來攢下的積蓄,她省吃儉用,一分一分攢下來,一分沒落下。
三十歲,丢了一個腎,身無分文。
她想她該嫁人了,可是這個時候,除了那些帶着孩子的鳏夫,好男人都被别人搶光了。她上哪兒找個人嫁了?
總不能随便抓一個就嫁吧。
她沒找到,這樣又過了五年,她三十五歲,再次碰到當年那個跟她談婚論嫁的小夥子,人家手挽嬌妻,帶着小孩,笑得一臉幸福。
她轉過身,不敢看他的臉,回到家裡哭了一夜。
要不是當初差了那麼一點點,她就是他身後幸福的小女人,可是一切都毀了。
被爸媽和弟弟毀了。
她離開原本打工的城市去了一個誰不知道的地方,再不跟家裡聯系。
誰知命運就是這樣愛開玩笑。
十年後,于子華竟然也搬到她所在的城市,遇見她。
“姐,爸媽都死了,你都沒有回來奔喪,真是不孝啊!”
爸媽死了,于子華指責她不孝,可是她竟然沒有憤怒,真的一點兒感覺都沒有,怎麼會這樣呢?
聽到爸媽死了,她竟然一點兒也不悲傷,真的一點兒難受都沒有。
“姐,你真是厲害,當年一走了之,我後來病了想找你都找不到。你這些年應該過得不錯吧,我就慘了。”
于思華跟她訴苦,這一打開話匣子就停不下來:“姐,我現在也不求你幫我,你幫幫你侄子就好。”
于嬌冷冷一笑:“我管不着!”
她這一輩子,從小就是爹不疼娘不愛的,為父母,為于子華付出了多少,到現在孑然一身,憑什麼要管他的兒子?
又不是她兒子!就是她兒子,也不會一直管着。
“姐,求求你,你要不管,富貴就要死了。”
于子華一個近四十歲的男人竟然嗚嗚地哭了起來,像小時候一樣,覺得自己受了委屈,靠哭來發洩,隻要她哭了,爸爸媽媽姐姐什麼都會依他。
“姐,我就富貴這麼一個兒子,你當年也見過他抱過他,老于家就這麼一根獨苗啊。”
于子華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仿佛他自己就要死了一樣。
他老婆也聽說于子華有這樣一個姐姐,知道救兒子的希望在此,也跟着哀求。
于嬌從他們的叙述中知道,于富貴交了個女朋友,這個女朋友長得漂亮,可是喜歡賭錢,吃喝玩樂,什麼都粘上了,于富貴跟着她一起,也變成一個四六不分的不着調少年。
有此他女朋友輸了錢,出來找付富貴,帶着她到賭場這裡簽了一份高利貸協議,哄得于富貴簽字,拿着錢走人。
于富貴沒處跑,被放高利貸的人抓起來,切了一根手指送回來,一起送回來的還有一句話――“不想人死,就送十萬塊錢過來。”
于子華哪有十萬塊錢,正火燒眉毛,遇上于嬌簡直是遇上了救星!
“姐,借我十萬塊,先救救,我一定會還你的。”
于嬌心裡不願意,但耐不住他哀求,自己又莫名其妙地心軟了。
于子華拿到錢,把于富貴撈出來。
結果于富貴死性不改,又去賭錢。
再次找到于嬌借錢的時候,于嬌很憤怒。
于子華卻說:“姐,反正你沒結婚,沒孩子,将來你的一切還不是富貴的,把錢給他,他也好給你養老不是?”
養老……
于嬌諷刺一笑,她現在老了,什麼都沒有了,當初說要給她養老的人在哪裡?
其實于富貴根本就沒有賭錢,她給的錢,全部被于子華用了,開了一家火鍋店,用她的錢做啟動資金,現在,人家開了好幾家連鎖店是,生意好得不得了,一家幸福,兒孫滿堂,她一個人孤零零在養老院。
她這一輩算是被爸媽和弟弟坑死了。
她不甘心啊!
于嬌扯出一個個難看的笑容,這輩子,她失去的太多了。
經曆了那麼多的苦難,卻還沒看清家人的本質。
這個世界上誰會替你考慮,誰會心疼你?
誰會一心一意,挖心挖肝為你?
除了你自己,誰也不會為你考慮,至少她那樣狠心的家人不會。
于嬌諷刺一笑,她怎麼活到現在才明白,才想到要對自己好。
可惜明白的太遲了。
她一輩子想太陽一樣燃燒自己,卻沒得到幸福。
她是那麼渴望幸福,那麼渴望有人能寵着自己。
卻始終沒有得到。
現在她白發蒼蒼,垂垂老矣,到了油盡燈枯的時候,身邊沒有一個親人。
獨自體會晚景凄涼的味道,獨自踏上黃泉之路。
咽氣的那一刹那,心裡全是不甘。
為什麼她活得這麼慘?
她為什麼不能為自己活一次?
人生中有那麼多美好的事情,她都沒有做啊。
于嬌咽下最後一口氣,心裡湧起一陣強烈的願望:
她要上學,要嫁人生子,要兒孫滿堂,管于子華去死。
她要為自己,隻為自己幸福一次。
******
白嬌幾乎要歎息了,這樣低的要求,竟然還要用靈魂做代價,換一個幸福的機會。
這就是被壓抑虐待,心地善良,被欺騙被蹉跎了一輩子的女人。
若是于嬌稍微狠心,早早想通,甩開爸媽和于子華,早就能過上好日子了。
心被傷了,又沒有足夠灑脫的心來應對,找不到心靈的歸屬,找不到人生的價值,還因為殘留的親情被左右,狠不下心,所以才會一生悲苦。
白嬌稍稍清理一下就明白了。
“唉!”
長長歎了一口氣,白嬌笑了,覺得自己當真接了一個好做的任務。
現在是她離開于家去城裡打工當裁縫的時候,十五歲剛剛好。
白嬌想,等她賺到第一筆工資,就可以離開縣城,到一個于家人找不到的地方。
到時候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找個人嫁了就行。
可是轉念一想,于嬌似乎對上輩子那個隔壁廠子的小夥子挺滿意,她要不要考慮一下?
于嬌的回憶當中,對這個人一直耿耿于懷,她應該可以幫着把人釣到手的。
不過,也可以等到二十二歲的時候再回來。
也許期間她遇上更好的男人呢?也可以考慮别人嘛。
……
首先還是要賺錢,離開這裡。
然後上大學,找個好人嫁了,生兒育女,住大房子,做大生意,在于家人看不到的地方幸福,或者當着他們的面幸福。
白嬌打算好了,收拾了手上活兒,回到職工宿舍。
今天剛來,一整天都在廠子裡,拿剪刀剪衣修邊。
大大的剪刀,把手都擡酸了。
白嬌洗了臉,爬上床倒頭就睡。
實在是太累了,一個晚上連個夢都沒做。
第二天起來,白嬌先去街上跑了兩圈,打了兩套太極拳才回來。
估摸着時間到了,才進了廠裡,開始一天的工作。
拿起軟尺做了一個标記,把衣服攤開,一件件剪下去。
剛開始的時候,還有點手生,但剪了一會兒,那種熟悉的感覺又回來了。
每天剪完地上那一堆衣服就可以休息,标記瞥了一眼,大概每天要剪八百到一千件衣服。
所以拿剪刀的手,真的會很抖。
白嬌的擡手看了看,這雙手早就長滿厚厚的繭子,從小到大什麼活都幹的人,哪會有一雙白嫩纖細的手?
一層層厚皮和一道道刀疤刮痕。
白瞎了這麼纖細的骨架和漂亮的手型,都毀了!
以後,她要好好保養這雙手,可不能再這麼折騰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