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本因的請求
“克裡維都提出要求了,那本因你呢?有什麼要求就直說吧,省的别人說我處事不公。”結束了和克裡維的交流,李貞再次問了本因一次,那語氣幾乎就和騙小孩子糖果的怪蜀黍一般:“或者說克裡維都想要我替他報仇了,你就沒有什麼大一點的仇家?比如說當初沒有救下你的埃及總督?你就對他沒有一點怨恨嗎?還有,他平時沒有虐待過你嗎?或者他的手下沒有欺辱過你嗎?”
“殿下,真的沒有。”本因苦笑道:“盧基烏斯伯爵人很好的,對奴婢也很看重,之所以沒有救下奴婢,是因為他當時也受了傷,已經被擡下去治傷去了,奴婢也正是因為掩護伯爵大人撤退而主動斷後,卻不想馬失前蹄,被敵人抓住了,當時他都已經昏迷了,真的怪不了他。
至于同僚的欺辱這個也并沒有,埃及是羅馬帝國的邊緣地帶,那裡并沒有拜占庭貴族們的臭毛病,在那裡向來是以實力2為尊,奴婢的實力是最強的,非但沒有人羞辱奴婢,而且還有不少人是奴婢的朋友,和奴婢探讨交流過。”
“原來是這樣……”李貞有點失望,這真的不能怪人家,畢竟人家都已經受傷昏迷,難道你還指望一個昏迷的人回來救你不成?
孰料,本因這時候卻是忽然話音一轉:“不過如果真要說有什麼請求的話,拜克裡維的提示,奴婢倒是真的想起來了一件事,希望殿下能夠應允。”
“快說說看。”李貞精神一振,這些人為了自己付出太大了,如果不向自己要求一點什麼的話,自己内心會很不安的――哪怕這種要求非常的遙遠,甚至可能終生無法完成,但隻要自己答應,總會盡力幫助他們實現的,總比什麼他們什麼要求都不提要來的好,那會讓自己的内心更加愧疚的。
“哎。”本因忽然歎了口氣,有些傷感的說道:“剛才克裡維沒有說,奴婢還沒有想起來,現在仔細想想,奴婢自從十幾歲從部落中走出,居然已經有三十多年了,這些年奴婢居然沒有回去過一次,也不知道家人怎麼樣了,他們是不是還健在……
所以,如果,奴婢是說如果,如果将來殿下能有朝一日打到非洲的時候,還請殿下能将奴婢帶上,奴婢想回去一趟……如果那時候奴婢不在了,就帶上奴婢的孩子,讓他們帶着奴婢的骨灰,跟着殿下代替奴婢去非洲一趟看看,将奴婢的骨灰撒在非洲大地上……如果能找到奴婢的部落,還請殿下善待奴婢的族人一點,不求給他們榮華富貴,隻求讓他們能擁有好一點的生存環境……但若是實在找不到,或者我們的部落已經消失了的話,那……那就算了吧。”
“哈哈哈,這點本宮可無法幫你做到。”李貞大笑道:“你自己的事情,還是自己做吧――如今大唐的航海技術這麼發達,甚至已經有海商将生意做到了大食半島,那裡距離非洲西海岸已經不遠,隻要我們打敗了大食帝國,就會在那裡建立基地,我将你安排在大食總督的手下,到時候你想怎麼回去,就怎麼回去……如果你真的迫不及待的話,那我現在也可以安排船隊,将你送上非洲大陸,等你找到你的部落之後,再說别的。”
“那奴婢還是跟着殿下的軍隊去吧。”本因幾乎是不假思索的選擇道:“先不說非洲大陸廣袤無垠,一點都不比如今的大唐更小,光靠奴婢那麼一點人撒進去就跟将一滴水撒進大海一般,根本就蕩不起多大的浪花,想要找到我們的部落簡直太難了,雖然奴婢知道我們部落的大概方位也不行――畢竟奴婢已經有三十多年沒有回去了,部落中究竟發生了什麼,誰也不知道,可能我們的部落都已經被敵人滅掉了,或者葬送在大草原上的幹旱之中了也不一定。
再說奴婢如今首先是殿下的奴婢,其次才是黑曼巴部落的勇士,在殿下沒有完成自己的大業之前,奴婢就算是回去又能如何?”
“何況……”說到這裡,本因臉上露出了一點不好意思(雖然因為臉黑,别人看不出來也就是了),但還是壯着膽氣說道:“何況,奴婢雖然混的不是多好,但好歹也是太子殿下您的奴仆,更是組建起了那麼大一個傭兵團,奴婢說起來也算是出人頭地了――楚霸王項羽曾經說過,富貴不還鄉,猶如錦衣夜行……奴婢自覺現在混的還不錯,如果不能随着大軍回去,好好的威風一把,豈不是成了錦衣夜行?也算是好好的在以前的那些朋友面前好好的露露臉,如果殿下能借給奴婢一點兵馬,那就太好了。”
“這才像話嘛。”李貞笑道:“到時候本宮親自陪着你去一趟,看看你們的黑曼巴部落,究竟有多麼的骁勇,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想親自挑選一部分勇士組建一支新的軍隊,或許能收到奇效。”
黑曼巴部落就是本因的部落――通過這個名字,大概也能知道這個部落究竟有多效勇,要知道黑曼巴可是毒蛇的名字,而是是一種相當不好惹的毒蛇,一些部落甚至将其當成了圖騰,本因的部落敢起這個名字,可見他們有多麼的悍勇。
但是悍勇歸悍勇,這并不能讓黑曼巴部落在草原上壯大起來,事實上黑曼巴算起來隻能算是非洲中部大草原上的一個小部落,人口不到一千人,連中型部落都算不上――之所以會這樣,究其原因還是草原上的生存條件太惡劣了,畢竟非洲草原比突厥草原的生存環境更加的惡劣,想要在那裡生存,隻有強悍的武力是不行的,還得需要資源,沒有足夠的資源,再勇敢的部落也隻有等死的份。
雖然黑曼巴部落的勇士們都很勇敢,畢竟這可是一個專門捕捉黑曼巴等劇毒毒蛇為生的部落,黑曼巴不但毒性劇烈,兩滴毒液就可以毒死一個成年人,而且速度也很快,時速最快可以達到二十公裡每小時,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蛇,敢和這樣的蛇做争鬥,沒有一點本事,就隻有葬身蛇口一個下場――這也是大多數黑曼巴部落勇士們的下場,捕捉黑曼巴太危險了,不但是眼力反和反應力的結合,更需要一點點的運氣,以黑曼巴的攻擊速度,隻要稍有不慎,就隻有死于非命這一條路。
本因當初就是因為每次都能捕捉到黑曼巴而在附近小有名氣,更是靠着和蛇類搏鬥而悟出了擒蛇術,号稱但凡被他盯上,就絕對沒有人能從他手下逃脫,也正是憑着這一手,他才能從埃及行省混得出人頭地,更是得到了一個埃及第一勇士的稱号,更是被埃及總督看上,成為了他的親衛将軍。
再後來,他同樣是靠着這一手,在李貞麾下如林的勇士中立足,後來更是在西域戰場上打拼,闖下了聽風雇傭兵團這麼大的基業。而在建立聽風雇傭軍最開始的時候,他同樣是靠着這擒蛇術,折服了一個又一個英雄,将他們收歸手下效力,從而為聽風的快速崛起創立了先決條件――而老哈維就是其中的代表,正是在比試中被本因連續放翻五次,當時尚且還年輕的哈維便徹底的服了這個黑漢,并且自此忠心耿耿,永不背叛。
可以說本因練就的這一手擒蛇術,是比他那一身怪力還更重要的本領,也比怪力更加的具有威懾力,畢竟天生神力這種能力雖然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何況本因的神力并不如何出衆,至少和房遺愛那可以倒拽蠻牛的力氣相比,本因卻還要差很多。
可是那足可以擒拿黑曼巴的反應速度以及手速,卻是别人不曾具備的,可以這樣說,如果單單隻是比力氣,三個本因也未必打得過一個房遺愛,但如果生死搏鬥,那死的一定是房遺愛――在本因那神一般的反應力面前,房遺愛所謂的蠻力根本不可能傷到本因分毫,可相反,隻要房遺愛敢露出一點破綻,以本因的反應速度以及單身多年練就的手速,房遺愛根本就躲不過他的緻死攻擊。
而黑曼巴部落的那些勇士雖然不及本因,但能抓那麼長時間的蛇卻不死,本領自然也是有的,足以讓他們那個小小的部落在非洲大草原上苦苦掙紮。
但是在李貞看來,黑曼巴的這些人都是一群白癡,簡直就是在浪費資源――他們如果能有本因那麼靈活的腦子,也不至于一直都是小部落了。
既然能捕捉黑曼巴,那麼體質和手速一般都不會太差,這樣的人簡直就是天生的戰士,有這一身本領,還抓什麼蛇啊?直接和别人搶資源去啊?非洲大草原上最重要的資源就是水源,隻要有充足的水源,甚至直接在尼羅河岸邊争奪一塊生存地,他們的部落如何不能發展起來?隻要給他們一百年的發展時間,或許和黑曼巴部落會成為一個帝國的名字也不一定。
可是他們在幹嘛?
有這麼好的本領,居然抓蛇玩兒?
簡直就是不知所謂啊。
活該你們在草原上受苦啊。
其實也是本因之所以離開部落的原因之一,他也曾經向酋長建議過,希望改變部落的發展模式,就算是當雇傭兵也比抓蛇更好吧。但卻被安于現狀的部落酋長和長老們拒絕并且呵斥了一頓,讓他在同伴面前丢盡了臉面,他也因此毅然而然的離開了部落,并且迅速的闖出了一些名堂,如果當初他沒遇馬失前蹄被擒,而是一直在埃及總督手下發展,或許用不了十年,他就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将軍,騎着威武的駿馬,帶着精悍的手下回到家鄉,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是正确的。
可惜,他終究是成為了奴隸,并且落到了李貞的手中,一幹就是二十年,這輩子也不知道有沒有回去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