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海林一臉的恨鐵不成鋼,他再一次用手指叩響了桌面:“哎哎哎!我剛才說什麼了?告訴你們不要在下面偷偷摸摸搞小動作,有什麼想法和建議,就直接擺在桌面上來!”說着,他一指丁國良手邊的那個記事本,命令道:“上面寫了些什麼,拿過來拿過來!”
丁國良還未看清那本子上寫的字,既然領導發話,他隻好紅着臉将本子遞了上去,然後扭頭朝林皓陽很歉意的笑了笑。一旁的林皓陽很沮喪的抹了一把臉,苦笑着垂下了頭。
初海林拿起那個本子仔細的一端詳,他的表情……就像吞下了一隻綠頭的活蒼蠅!那頁紙上寫了一行字:哎!冷場了,該你起來和稀泥了!
初海林将那個本子丢到了丁國良面前的桌面上,他哭笑不得的歎息道:“那……那你就起來‘和’兩句呗!”
丁國良偷眼朝本子上瞄了一眼,險些笑出來,他苦笑着搖了搖頭,起身說道:“行!既然領導發話了,那咱也說兩句!案子的情況大夥兒都已經清楚了,我也就不多說了,可這個案子暴露了咱們工作上的很多問題!怎麼辦?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初局剛才宣布了‘特案組’的領導成員,至于基層人員的安排,我提議:以重案一組為核心,市局直屬刑警隊全員參與!希望其他部門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咱們齊心協力,争取給市委領導和廣大市民一份滿意的答卷!”
恩,還不錯!有自我批評,也有自強自勉,一段話雖然說得有些過于冠冕堂皇,但好歹也算是會議總結了,此處應該有掌聲!呱唧呱唧……
散會之後,丁國良和林皓陽一商量,趁熱打鐵!他們将刑隊的幾個主要辦案人員和重案一組的人召集到了刑隊的小會議室。人員基本到齊,林皓陽在會議室的白寫字闆上,簡單的做了案件複原:
死者黃志成有吸毒史,在他的家中又發現了多處毒*品的痕迹,這就可以很好的理解為:以販養吸!也就是說,黃志成是在用販毒的非法所得,來保證自己對毒*品的需求。
目前對兇手身份和作案動機的假象,無非有兩種可能:一,和被害人一樣,同為毒販,接貨時候因交易價格沒有談妥或者臨時“見财起意”,将被害人殺害!二,完全有預謀的作案,在被害人麻痹大意的情況下,幾個人同時動手,劫财劫毒!
根據現有的線索和推斷,林皓陽做了案發過程的走勢和還原:
事發的當天,黃志成帶着兩個毒販與兇手在附近的某個飯店一起用餐,從進食時間到他們的被害時間不足兩小時,就可以證明這一點:用餐地點距離他的家,肯定不遠!
飯後,他們一起回到了黃志成的家中,其間,他們還在路上買了一些水果。依照這種假設,可以暫時判定:從用餐開始,一直到進入黃志成的家中,在此期間,被害人與兇手之間的關系是“融洽”的,甚至可以說是“相當友好”的!
回家之後,作為買方的兇手,在查驗了被害人的“貨物”之後,将三人殘忍殺害:第一個被害人,應該是在廚房洗水果的黃志成,他在毫無戒備的情況下,被兇手近距離在身後朝頭部開槍,身亡;這個推斷的是有依據的,黃志成死後頭部撲在水槽中,說明他當時根本沒有任何的反應時間;
第二個被害者,應該是沙發上的那名死者,也是被人近距離從側面射殺,彈着點在左側太陽穴;在沙發上以坐姿被槍殺,說明他當時根本沒有反應時間,由此推斷,他與黃志成的被害幾乎是在同一時間;
第三名被害人,目睹同伴的慘死,他起身要逃離,被兇手一槍命中心髒位置,斃命;從他倒地的姿态和位置可以印證這一點。
黃志成能夠将兇犯帶回家中完成交易,并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害,這說明他與兇犯之間是信任的,并且,這種信任很有可能是建立在某種“長期合作”的關系之上!
林皓陽講述完畢之後,荊輝提出了異議:“頭兒,我覺得暫時還不能把兇手認定為‘接貨人’!如果他們是‘送貨人’呢?他們在見到了被害人的貨款後,槍殺對方劫取錢财,也不是沒有可能啊!”
大夥兒一番交頭接耳,都覺得荊輝說的有道理,林皓陽卻笑着說道:“咱們來換位思考一下,假設你是兇犯,并且是本次交易的‘供貨方’,你會把裝毒*品的旅行包遺留在作案現場嗎?”
衆人紛紛點頭稱是,林逸飛又說道:“并且,那個發現毒*品粉末的旅行包,與裝日常用品的旅行包是同品牌,一模一樣!這說明了什麼?這隻能說明,旅行包屬于被害人所有!你們想一想,如果兇手是從外地趕往濱城的,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他們可能在一個小區内,從容的開槍作案嗎?當然,僅有的一種可能:如果那兩個旅行包分别屬于不同的兩夥兒人,那……恐怕也隻能用巧合來解釋了吧。”
至此,沒有人再提出異議,荊輝也表示心服口服。董超問道:“頭兒,黃志成在這起案子裡,是什麼角色?咱們怎麼給他定位?”
田玉潔搶着回答道:“他就沒必要定位了吧?他是被害者啊!”面對衆多鄙夷的眼神,田玉潔兩手一攤,很委屈的作了解釋:“他已經死了!”
衆人呵呵一笑,荊輝分析道:“交易和案發的地點是在他的家裡,他又與送貨的兩個毒販一同遇害!從咱們已經獲取的資料表明,兩個毒販是從外地剛到濱城,我覺得……不排除毒販就是來自浙江!”
董超問道:“你是說……黃志成的老家?”
林皓陽表示了贊同:“恩!完全有這個可能!”
荊輝接着說道:“那黃志成的身份就可以确定了,他是和毒販一夥兒的!也就是說,他就是本次交易的供貨方!”
林皓陽默默地點了點頭,丁國良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不要這麼匆忙下結論!”
衆人的目光都聚集了過來,丁國良解釋道:“在我們以往偵破的毒*品案件中,抓獲過不少的毒販,我們發現了這樣一個規律:象這種形成規模的販毒組織,大多數幫規嚴明!其主犯和核心成員中,有部分人員有吸毒史,但是到目前為止,尚沒有發現一例有注射吸毒的經曆!而黃志成,有多年注射的吸毒史,這說明了什麼?”
董超撓着頭問道:“他不是毒販的核心成員?可他家就是交易地點啊!”
“掮客!”林皓陽很堅定的說道:“他不屬于供貨和買家的任何一方,他就是個中間人!”
衆人恍然大悟,丁國良對林皓陽笑了笑,說道:“沒錯!這也就是他與兩個毒販同時被害的原因!”
小會議室裡的人異口同聲的說道:“他知道的太多啦!”然後,就是一片略帶幸災樂禍的笑聲。
接下來,丁國良做了刑隊特案組的工作部署和分工:
董超,帶幾個人配合案發地派出所的工作,調取案發前後金柏林小區附近所有的監控,并重點走訪和排查周圍的飯店和水果攤位;
荊輝和田玉潔,喬裝雇員進駐小商品批發市場,将黃志成的攤位重新營業,密切注意周圍的可疑人員,走訪鄰居攤位,盡可能的了解和摸清黃志成的活動情況和人際關系;
丁國良大隊長帶隊,參加分局特業科和治安大隊對娛樂場所的清查工作;
林皓陽留在隊裡,負責各方信息的彙總和對到案人員的突擊審訊……